近期,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2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水产制品7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4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粮食加工8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游振宇(宁波市蔬菜批发市场内)销售的豇豆,克百威检出值为0.062mg/kg,比标准值≤0.02 mg/kg高出2.1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2)李莉莉(341621********4144)销售的韭菜,镉检出值为0.11 mg/kg,比标准值≤0.05 mg/kg高出1.2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3)段改(372823********2823)销售的韭菜,镉检出值为0.087mg/kg,比标准值≤0.05 mg/kg高出0.74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4)董金胜(342425********2915)销售的韭菜,镉检出值为0.17mg/kg,比标准值≤0.05 mg/kg高出2.4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5)杭州萧山新农都物流中心洲润水产商行销售的面包蟹,镉(Cd)检出值为3.2mg/kg,比标准规定≤0.5mg/kg高出5.4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6)叶国青(342601********2022)销售的梭子蟹,镉(Cd)检出值为1.0mg/kg,比标准规定≤0.5mg/kg高出1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7)丽水市莲都区运卫干水产店销售的墨鱼干,N-二甲基亚硝胺检出值为7.16μg/kg,比标准规定≤4.0μg/kg高出0.79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8)台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临海靖江中路店销售的标称舟山市普陀区蚂蚁岛联丰水产加工厂生产的鱿鱼干,N-二甲基亚硝胺检出值为19.8μg/kg,比标准规定≤4.0μg/kg高出3.95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温州、舟山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台州、丽水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个月内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本次检验项目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80627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0627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6月27日
日期:2018-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