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监测发现,2018年4月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布的违法广告(含外省企业产品在我省媒体发布者)3条次,涉及违法药品广告1条次、保健食品广告2条次,现予以公告。
为加强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规范黑龙江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依据《药品管理法》《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我局已依法将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提示广大消费者,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和网络上发现涉嫌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请拨打12331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告中涉及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案件依法查处。
附件: 2018年第6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7日
日期:2018-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