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3号),涉及我省3家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平记粮油副食店销售的农家蛋
(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的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平记粮油副食店销售的农家蛋(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3330237,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8-03-02),氟苯尼考项目不合格。
(二)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东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平记粮油副食店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平记粮油副食店共购进上述“农家蛋”480个,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已责令企业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平记粮油副食店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州市好又多南洲百货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康鸥农家鲜鸡蛋
(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的广州市好又多南洲百货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深圳市康鸥养殖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康鸥农家鲜鸡蛋(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3330277,规格型号:750g(15枚)/盒,生产日期:2018-02-11),氟苯尼考项目不合格。
(二)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广州市好又多南洲百货商业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广州市好又多南洲百货商业有限公司共购进上述康鸥农家鲜鸡蛋24盒,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广州市好又多南洲百货商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三、深圳市康鸥养殖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康鸥农家鲜鸡蛋
(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的广州市好又多南洲百货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深圳市康鸥养殖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康鸥农家鲜鸡蛋(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3330277,规格型号:750g(15枚)/盒,生产日期:2018-02-11),氟苯尼考项目不合格。
(二)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市康鸥养殖业发展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深圳市康鸥养殖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上述鸡蛋7560枚(504盒),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并对深圳市康鸥养殖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日期:2018-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