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2号),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在国家监督抽检中,1号店拾念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郑州市拾念商贸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合川区山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合川桃片(香甜),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9.4mg/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88.0%;霉菌检出值为210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50CFU/g)高出40.0%。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4月16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经营者1号店拾念食品专营店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责令其召回已售出的该批次产品。
经查,1号店拾念食品专营店在网上销售的“合川桃片(香甜)”的产品,是郑州市拾念商贸有限公司从重庆市合川区山花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生产日期为2018年3月9日,规格为散装称重,共购进20件,每件5㎏,合计100㎏,购进价格每件60元,销售价格为每公斤30元。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郑州市拾念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18年6月8日
日期:2018-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