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2号),涉及我省1批次在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龙泉吉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来自成都天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鲜鸭心。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2月27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成都龙泉吉选超市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成都天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鲜鸭心(规格型号:散装;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8-02-27)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氧氟沙星。
二、生产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对成都天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企业生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8袋,共计8公斤,货值120元;已销售8袋,共计8公斤;库存(未销售)0袋,共计0公斤;下架封存0袋,共计0公斤。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责令该企业立即生产、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
三、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成都龙泉吉选超市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企业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2袋,共计2公斤,货值55.92元;已销售2袋,共计2公斤;库存(未销售)0袋,共计0公斤;下架封存0袋,共计0公斤。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生产经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8日
日期:2018-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