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翔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24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和审评人员参加的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重点对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贮存及交互控制、产品检验、从业人员管理等6个方面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1、三楼半干米线车间的洗手设施无水,不能正常使用。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5.1.5.4条款中关于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的要求。
2、一楼湿圆粉包装车间的2个照明灯损坏,灯罩缺失。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5.1.7.2 如需在暴露食品和原料的正上方安装照明设施,应使用安全型照明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的要求。
3、检查一楼湿圆粉包装车间,车间现场正在进行内包装制作,发现有湘江油漆1罐、化油器清洗剂2瓶,化学品未分隔放置。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5.1.8.5条款中关于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分别安全包装,明确标识,并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的要求。
4、检查一楼湿圆粉包装车间、三楼半干米线老化车间有苍蝇;三楼半干米线车间纱窗未关闭。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6.4.1条款中关于应保持建筑物完好、环境整洁,防止虫害侵入及孳生以及6.4.2 条款中关于应制定和执行虫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检查。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若发现有虫鼠害痕迹时,应追查来源,消除隐患的要求。
二、进货查验结果
1、检查湿圆粉车间大量蓝色塑料周转筐无法提供食品相关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7.4.1条款中关于采购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实行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还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的要求。
三、生产过程控制
1、二楼湿圆粉投拌浸泡车间与大米存放仓库未设置物流口阻断,部分大米原料未脱外包存放在浸泡车间,存在人流、物流交叉污染。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4.1.3条款中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 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
2、大米存放要求阴凉干燥通风处,实际存放仓库无温湿度监测记录。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14.1.1条款中关于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 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3、检查三楼半干米线车间打粉机锈蚀,连接滤布已霉变未及时清理维护。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5.2.3 条款中关于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应建立设备保养和维修制度,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检修,及时记录的要求。
4、检查一楼湿圆粉包装车间包装标生产日期时间2018/05/24 10:32:06与实际生产时间2018/05/24 10:20:25不完全一致。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要求。
5、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车间工作人员周红花未换鞋进入一楼湿圆粉生产车间及廖文辉未换鞋进入三楼半干米线生产车间。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6.3.2.2 条款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应规范穿着洁净的工作服,并按要求洗手、 消毒;头发应藏于工作帽内或使用发网约束的要求。
四、产品检验结果
1、查留样冰箱无留样样品,冰箱内有部分霉斑,未消毒维护。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9.3 条款中关于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五、贮存及交付控制
1、大米存放要求阴凉干燥处,实际环境温度30℃,仓库温度27.2℃,湿度81%,不符合贮存要求。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7.2.4条款中关于食品原料运输及贮存中应避免日光直射、备有防雨防尘设施;根据食品原料的特点和卫生需要,必要时还应具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的要求。
2、湿米粉、半干米线运输未进行记录。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14.1.1条款中关于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 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 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六、从业人员管理
1、查半干米线生产车间生产工作人员张思梅佩带手镯、耳环,该公司未能提供其体检健康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关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的要求。
七、其他问题
1、查企业备案米粉标准(Q/AKXX0002S-2017),要求贮存运输温度≤15℃。实际企业目前无冷链运输车辆,无法满足标准运输温度控制要求;
2、查半干米线成品未进行密闭包装。不符合《湖南湿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6版)》第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第(四)工艺流程、关键控制点核查第2.关键控制点核查第(3)项冷却、老化、内包装关于成品应采用密闭包装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你公司进行整改,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进行彻底整改。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2018年6月29日前将你公司整改或查处情况报告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
日期:2018-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