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7号),涉及我省1家经营企业(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经销的巧克力味威化卷饼干(原产国:印度尼西亚)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的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上海宝山一二八纪念路分店销售的标称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经销的巧克力味威化卷饼干(原产国:印度尼西亚)(抽样单编号:GC17000247486,规格型号:300克/罐,生产日期:2017-01-16),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查明,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购进该食品时有索证索票和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福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作出: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巧克力味威化卷饼干(原产国:印度尼西亚)87包的决定。
日期:2018-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