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19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酒类、餐饮食品、蜂产品、速冻食品等6类食品28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调味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15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52批次、蜂产品40批次、速冻食品6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长春市美家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东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国艳大豆酱,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08,标准规定为≤1;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607g/kg,标准规定为≤0.5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吉林市永鑫万客隆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市江滨凇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船厂水韵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7.1×10-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洮南市好又多连锁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宏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宽心面,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98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四)洮南市好又多连锁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宏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蛋面,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91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五)洮南市好又多连锁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宏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拉面,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82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六)白城市小崔生鲜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利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月韩式拉面,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53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七)白城市小崔生鲜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利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月鸡蛋面,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52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告知生产企业所在地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春、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长春、吉林、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3.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4.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4日
日期:2018-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