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出台全省食品药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在分类试点基础上,指导企业逐步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体系”的要求,省局制定了《安徽省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现一并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社会各界可于2018年6月6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ahsgsjspc@126.com。联系电话:0551-62999289。
附件: 食品批发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docx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31日
日期:2018-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