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4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4类食品322批次样品。其中,茶叶及其相关制品160批次,合格157批次,不合格3批次;方便食品39批次,合格38批次,不合格1批次;蜂产品69批次,合格68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54批次,合格53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经销的安徽亿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碧螺春(生产日期/批号:2018/3/1),甲胺磷检出值为0.16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安徽养华堂国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玫瑰花(生产日期/批号:2017/4/16),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1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3.亳州市方敏药业有限公司经销的安徽方敏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贡菊花果茶(生产日期/批号:2018/4/4),铅(以Pb计)检出值为25mg/kg,标准规定为≤4mg/kg。承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4.阜阳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盛世华府店经销的安徽开心乐红糖坊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母红糖(生产日期/批号:2018/1/1),菌落总数检出值为77000CFU/g,标准规定为≤1000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5.安徽省百信乐购超市有限公司舒城桃溪路店经销的安徽皖峰蜂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紫云英蜂蜜(生产日期/批号:2017/7/14),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100CFU/g,标准规定为≤100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6.安徽安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脆皮年糕(生产日期/批号:2018/4/2),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392.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茶叶及相关制品合格信息
2. 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信息
3. 方便食品合格信息
4. 方便食品不合格信息
5. 蜂产品合格信息
6. 蜂产品不合格信息
7. 粮食加工品合格信息
8. 粮食加工品不合格信息
9. 不合格项目说明
10. 本次检验项目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3日
日期:2018-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