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后〔2018〕3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辖区内各高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高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实行明厨亮灶,利用“互联网+”现代科技管理手段,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附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7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日期:2018-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