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4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4类食品160批次样品。其中,保健食品30批次,合格29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18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其相关制品3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81批次,合格80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安徽新阳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超迪牌超迪钙咀嚼片(生产日期/批号:20160812),维生素D3检出值为0.0454mg/100g,标准规定为0.2-0.375mg/100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年农贸市场孔德江摊位经销的黑鱼(生产日期/批号:2017/10/30),孔雀石绿检出值为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794.76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承检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保健食品合格信息
2. 保健食品不合格信息
3. 餐饮食品合格信息
4. 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合格信息
5. 食用农产品合格信息
6.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信息
7. 不合格项目说明
8. 本次检验项目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6日
日期:2018-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