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监局,示范区局:
为全面把握我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省局对包括接触性塑料包装袋、陶瓷制品、玻璃制品、接触性塑料材料及其制品、接触性用纸及其制品、洗涤剂、瓶盖等7类食品相关产品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风险监测总体情况。
本次风险监测共在全省范围内监测281批次样本,275批次未检出问题样本,6批次检出问题样本,总体样本符合率97.86%。其中接触性塑料包装袋40批次,监测溶剂残留量、蒸发残渣、重金属(以Pb计)、氧气透过量、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等6项;陶瓷制品62批次,监测铅、镉2项;玻璃制品77批次,监测铅、镉2项;接触性塑料材料及其制品74批次,监测总迁移(乙酸)、乙醛、重金属(以Pb计)、锑、总迁移(乙醇)、高锰酸钾消耗量、游离酚迁移量、双酚A迁移量、感官等9项;接触性用纸及其制品8批次,监测丙烯酰胺迁移量1项;洗涤剂19批次,监测甲醇、甲醛2项;瓶盖1批次,监测拉伸、弯曲、渗透3项。经检验,有6批次样本检出问题,总问题检出率为2.14%,其中2批次为接触性塑料材料及其制品样本,问题检出率占该品种2.7%,问题检出项目为苯溶剂残留量;4批次为接触性塑料包装袋样本,问题检出率占该品种10%,问题检出项目为总迁移量和溶剂残留总量;其它未检出问题样品。
(二)样品来源情况。
本次风险监测抽样范围涵盖了除阳泉外的10个市区。阳泉市由于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多数处于关停状态,未能抽取有效样品。在10个市区中,运城、晋中、太原抽取有效样品量居前。被抽样单位共涵盖130余家大中小型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基本上完成了对山西省境内所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覆盖
二、风险监测结果分析
(一)监测依据。
本次风险监测检测依据包括GB9985-2000《手洗餐具用洗涤剂》、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4806.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4806.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GB480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其制品》、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企业标准等。
(二)监测结果。
按产品类别划分:接触性塑料包装袋监测40批次样本,检出问题样本4批次,问题检出率10%;接触性塑料材料及其制品监测74批次样本,检出问题样本2批次,问题检出率2.7%;陶瓷制品监测62批次样本,未检出问题样本;玻璃制品监测77批次样本,未检出问题样本;接触性用纸及其制品监测8批次样本,未检出问题样本;洗涤剂监测19批次样本,未检出问题样本;瓶盖监测1批次样本,未检出问题样本。接触性塑料包装袋、陶瓷制品、玻璃制品、接触性塑料材料及其制品、接触性用纸及其制品均属于食品接触性产品,洗涤剂为间接性接触性产品,其他为非食品接触性产品。
按企业规模划分:被抽样单位共涵盖135家大中小型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其中大型企业6家,中型企业25家,小型企业68家,微型企业21家,说明山西省境内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多数是小微企业。
按样本占比划分:281批次样本中,玻璃制品占比最大,占样品容量的28%,其次是接触性塑料材料及其制品,占比26%;陶瓷制品占比22%;接触性塑料包装袋占比14%;洗涤剂占比7%;瓶盖占比3%。
(三)风险项目分析。
在检出的6批次问题样本中,接触性塑料包装袋4批次,不符合项目为游离酚迁移量、总迁移量(乙酸)、溶剂残留量;接触性塑料材料及其制品2批次,不符合项目为苯溶剂残留量。检出问题样本的5家生产企业全部是小微企业。
1、游离酚迁移量。游离酚被吸收到人体内达到一定量时会破坏肝、肾细胞,造成慢性中毒,其危害程度不亚于苯酚和甲醛。因此,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必须测定游离酚的含量作为质量控制指标。
2、总迁移量(乙酸)。总迁移量(乙酸)是指食品接触材料模拟酸条件浸泡后,将浸泡液蒸干所得的所有不挥发性物质的总量,当残渣进入人体会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此外残渣还会直接影响食品的色、香、味等食用质量,迁移出的残渣越多,说明使用危险系数就越高。此类包装材料建议不要包装酸性食品,避免食品产生变质影响。
3、溶剂残留总量、苯溶剂残留量。苯溶剂残留量根据标准要求为不检出,苯为致癌性物质,溶剂残留量不合格会迁移至食品中,危害人体健康,长期吸入可导致障碍性贫血、先天性缺陷等多种人体疾病。导致溶剂残留的原因是包装材料在印刷、复合、涂布工序中使用了大量的有机溶剂,如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丁酮、乙酸丁酯、乙醇、异丙醇等,这些溶剂残留在包装袋上导致溶剂残留超标。从生产工序上进行严格质量控制可提高产品的合格率。
(四)可能影响监测结果的因素。
政府部门掌握的企业底数与实际中企业情况有一定出入,部分企业由于企业搬迁、车间关闭、企业转型等原因未能抽检到有效样品可能导致样本数量偏差、择本种类偏差、高风险项目偏差等结果偏差。
今年是省局第一年开展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许多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从本次风险监测的整体环节工作质量来看,表示对本次风险监测结果基本满意。
三、下一步工作
(一)省局要根据此次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依托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相关产品企业的监管,依法做好风险监测信息通报工作。
(二)省局将进一步加大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力度,扩大风险监测的产品和项目覆盖范围,切实履行风险监测监管职能。
(三)省局将本次风险监测情况通报各市局、示范区局及相关部门,共同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 山西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符合产品及生产经销企业名单
附件2: 山西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风险监测问题样本及生产经销企业名单
日期:2018-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