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食药监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等5类食品34批次样品,发现4批次不合格食品。
不合格食品中,2批次海鲜检出重金属镉超标。分别为唐山海港开发区信达综合市场苗兴珍经营的皮皮虾(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7)和唐山海港开发区信达综合市场西厅一楼水产摊位刘盼经营的海蟹(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7),镉检出值为2.1mg/kg、1.1mg/kg。
镉是水产制品中最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注:2批次样品的生产日期为2017-08-17,应执行该标准。2017年9月17日之后,该标准被GB 2762-2017代替。)中规定,甲壳类水产品中镉的限量应不超过0.5 mg/kg。水产品中镉不合格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导致。
还有,河北仓盛兴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胚芽油检出过氧化值6.6mmol/kg。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GB/T 19111-2003 玉米油》(注:该批次样品的生产日期为2017-08-25,应执行该标准。2018年5月1日之后,该标准被GB/T 19111-2017代替。)规定,压榨成品玉米油、浸出成品玉米油中过氧化值应符合:一、二级≤5.0mmol/kg;三、四级≤6.0mmol/kg。
另外,邯郸市邯山区鸿运快餐店经营的油条则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282mg/k ,超过标准规定的≤1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相关报道: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8年 第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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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