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 老年食品通则国家标准协调会会议现场
我国已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应对老年问题是当前与今后一段时期的一个重要社会工作。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要求开展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为落实中共中央精神和《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要求,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了《2016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6〕1358号),开始制定老年食品标准。根据工作计划安排,食品评估中心于2018年5月10日在北京召开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老年食品通则》协调会,就老年食品国家标准内容、以及与其他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的关系进行了讨论。
会议由食品评估中心韩军花研究员主持,食品评估中心严卫星副主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离退休局罗迈调研员、食品司逄炯倩主任科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监一司郭向丹处长、科标司李晓瑜处长,湖北省、黑龙江省、青海省卫生计生委食品相关部门负责人,中国营养学会杨月欣理事长,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健康所杨晓光研究员、张坚研究员,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浙江工商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医院老年医学研究所、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中国欧盟商会的专家以及相关行业代表等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韩军花研究员介绍了老年食品标准的立项依据和起草背景,标准起草负责人马爱国教授详细汇报了老年人群存在的营养问题、老年食品现状、主要发达国家老年食品法规概况、标准制定过程、基本情况、产品定义分类、各项指标设置情况等内容。与会专家、行业代表就产品分类、营养成分、污染物、真菌毒素和微生物指标、标签标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并对部分意见达成共识。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老年食品国家标准技术指标多、制定难度大,标准起草组做了大量准备、调研工作,标准文本思路清晰,指标设置科学合理。制定老年食品国家标准适时、适宜,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群营养与健康,是落实《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具体举措,同时有利于规范行业产业发展。最后,韩军花研究员感谢大家对老年食品标准制定工作的支持,标准起草组将认真梳理、研究与会专家的意见建议,尽快对标准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按程序报送。
日期:2018-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