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近期,我局组织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等12类食品4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我局现对2018年兵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和合格产品信息 (2018年第3期)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13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2批次,酒类2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1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饮料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阿拉尔市牟家牛肉面馆使用的餐馆用餐饮具,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阿拉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图木舒克市蒸实惠蒸菜馆使用的餐饮具,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阿拉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经营环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信息向社会公布。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外出就餐时最好选择证照齐全并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为笑脸的餐饮单位进行就餐。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0504
附件3 食品抽检合格-20180504
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4日
日期:2018-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