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至20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与食品安全专家组成督导检查组,会同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河南省2018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对长葛市益民艾瑞琳有限公司等7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本次检查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主要从《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51项检查项目中,随机挑选24项内容进行检查,其中重点项12项,一般项12项。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告。
附件:1.长葛市益民艾瑞琳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2.河南众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3.许昌福馨食品有限公司东区分公司检查情况
4.河南花果山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5.河南劲阳春酒业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6.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7.汝阳县杜康仙酿酒业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2018年4月23日
附件1-7(2018年第36号).doc
日期:2018-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