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号),涉及我省漯河市光能饮品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的光能苏打水和绵柔超纯苏打水(无汽)饮料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苏宁易购标典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重庆标典商贸有限公司)在苏宁易购(网站)销售的标称重庆鸿兆标典食品有限公司出品、漯河市光能饮品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的光能苏打水(无汽)饮料和绵柔超纯苏打水(无汽)饮料,检验结果为菌落总数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7101-2015)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漯河市光能饮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在该公司仓库未发现检验报告中不合格产品库存,执法人员已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已出售该2批次产品,认真排查不合格问题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该公司已按要求启动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主动公开)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3日
日期:2018-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