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号),涉及我省1批次在绵阳富临百盛广场有限公司大都会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四川光友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光友嫩肉粉。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7年8月15日,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绵阳富临百盛广场有限公司大都会分公司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四川光友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光友嫩肉粉(规格型号:200克/袋;生产日期:2017-1-1,保质期18个月)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绵阳市食药监局对四川光友薯业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企业生产该批次不合格食品50件,共计400公斤,货值4400元;已销售49件,共计392公斤;库存(未销售)1件,共计8公斤。
绵阳市食药监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并启动召回程序。
三、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绵阳市涪城区食药工质局稽查大队对绵阳富临百盛广场有限公司大都会分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核实,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10袋,共计22公斤,货值418元;销售80袋,共计16公斤;库存(未销售)30袋,共计6公斤;下架封存30袋,共计6公斤。
绵阳市涪城区食药工质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暂停销售该批次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生产经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3日
日期:2018-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