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日前公布第03/2018/TT-BCT号通知,提出将取消对来自东盟各国的食盐和禽蛋的进口关税配额等具体规定。
据此,越南将对满足《东盟货物贸易协定》有关货物原产地的各项规定,且对拥有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的原产地证书(表格D)的东盟各国食盐和禽蛋取消进口关税配额。
具体,从东盟各国进口的食盐和禽蛋不属于每年公布关于食盐和禽蛋关税配额及关税配额管理原则的法律文件调整范围。
此外,源自东盟各国食盐和禽蛋进口税率按照政府的规定实施。
该通知于2018年5月17日起生效。
日期:2018-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