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0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4日
2018年 第26号本次检验项目.doc
2018年 第2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
日期:2018-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