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号),涉及我省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7年8月,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国美在线耀邦一品唐朝专营店(经营者为西安耀邦商贸有限公司)在国美网上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青海可可西里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8月1日生产的藏牦牛肉干(五香味),规格200克/袋,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5×103CFU/g、9.5×103CFU/g、7.1×104CFU/g、1.1×105CFU/g、1.8×104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04CFU/g。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青海可可西里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58.80元;2.罚款人民币129543.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宁)食药监稽罚〔2017〕012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问题原因:一是员工工作疏忽,导致生产环境密闭消毒不彻底;二是产品外包装材质密封不严,导致菌落数量增大;三是由于人工封口不严导致产品在运输中滋生菌落。
整改情况:一是企业主动召回了326袋不合格产品,并对企业库存的754袋,共计1080袋,已依法予以没收、统一销毁。二是强化企业员工安全培训,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行为到位。三是企业拨出专款,改善生产加工环境,就生产环境密闭消毒不彻底问题,采取加固加密,提升安全系数的方法,确保密闭,防止污染。四是加强产品出厂检验,尤其是微生物指标的检验。五是企业健全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并加大了制度落实力度,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30日
日期:2018-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