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粮食加工品和糖果制品类食品38批次样品,发现15批次食品不合格,除3批次糕点检出酸价超标外,其余不合格食品均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
微生物污染超标占八成
不合格食品中,微生物污染超标的食品有12批次,占所有不合格食品的八成。
其中,糕点有3批次,分别为:桂林市叠彩乐乐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贺州市八步区汇味轩食品厂”生产的“肉松面包”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3,规格90克/袋)、桂林市荣升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麦宝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米松糕(芒果味)”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8,规格:168克/袋)、秀峰区天元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桂林市金桂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糕”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5,规格:250克/盒)。3批次不合格糕点均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粮食加工品有8批次,全部为米粉。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两项不合格的有5批次,分别为:桂平市桂东米粉第二加工场销售的标称“桂平市桂东米粉第二加工场”生产的“鲜湿米粉(切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7,规格:5kg)、贵港市港北区甘清湿粉加工厂销售的标称“贵港市港北区甘清湿粉加工厂”生产的“鲜湿米粉(切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8,规格:/)、贵港市贵新食品加工厂销售的标称“贵港市贵新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贵新米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8,规格:2.5千克)、贵港市港南区业祥湿米粉加工厂销售的标称“贵港市港南区业祥湿米粉加工厂”生产的“鲜湿米粉(切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8,规格:5kg)、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强力食品厂销售的标称“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强力食品厂”生产的“鲜湿米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8,规格:/);检出大肠菌群一项超标的有桂平市江口镇永旺粉厂销售的标称“桂平市永旺粉厂”生产的“鲜湿米粉(切粉,粉皮)”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7,规格:1千克)和贵港市港南区桥圩三友湿粉厂销售的标称“贵港市港南区桥圩三友湿粉厂”生产的“鲜湿米粉(切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8,规格:5kg);检出菌落总数一项超标的是贵港市港南区三顺米粉厂销售的标称“贵港市港南区三顺米粉厂”生产的“鲜湿米粉(切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8,规格:5kg)。
另外,还有1批次为糖果制品,金城江四知堂健民食品厂销售的标称“金城江四知堂健民食品厂”生产的“新肥牛奶糖”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13,规格:重量:350克;净含量:330克)检出大肠菌群超标。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样品存在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而样品中大肠菌群超标,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3批次糕点检出酸价超标
除微生物污染外,还有3批次糕点检出酸价超标。分别为:金城江区金香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河池市金城江区福桂饼家”生产的“大菠萝面包(烘烤类糕点)”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16,规格:90克/袋)、叠彩区万来客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长沙市雨花区和益食品厂”生产的“香枣仙花卷(糕点)”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2,规格:255克/袋)、桂林市叠彩乐乐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柳州市柳北区麦特香饼屋”生产的“早餐e派(烘烤类糕点)”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2,规格:45克/袋)。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中规定,糕点、面包中酸价应不超过5mg/g。人如果长期大量摄入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可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健康影响风险。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广西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相关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12期总第1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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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