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近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食用农产品、饮料、肉制品、乳制品共277批次,抽检合格样品27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产品信息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将不合格产品情况通告如下
(一) 陇西县万家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玉田县丽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软蛋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620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 陇西金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李家龙宫店销售的标称河北益美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北京小蛋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53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定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8年6月下旬向社会公布。
附件:1. 18年第8期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2. 18年第8期公告 附件2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xls
3. 18年第8期公告 附件3 糕点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
4. 18年第8期公告 附件4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
5. 18年第8期公告 附件5 饮料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
6. 18年第8期公告 附件6 肉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
7. 18年第8期公告 附件7 乳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
8. 18年第8期公告 附件8 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3日
日期:2018-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