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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农质监发〔2018〕3号)

   2018-03-14 山西省农业厅266
核心提示:各市农委,畜牧、果业局(中心),厅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业质量年
各市农委,畜牧、果业局(中心),厅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业质量年”活动,切实做好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厅制定了《2018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山西省农业厅
 
  2018年3月13日
 
  2018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紧紧围绕“农业质量年”这个主题,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努力实现我省农产品监管水平和质量水平的双突破。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坚持“产出来”,大力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
 
  坚持推行按标生产,加强产地环境治理和生产源头管控,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支撑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一)完善特色农业标准体系。围绕我省蔬菜、水果、杂粮、畜产品、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突出有机旱作和功能农业,加快完善全省现代特色农业标准体系,新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60项。加快筹建山西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强化技术支撑。支持市县积极开展标准集成转化,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技术规程。要把农业标准化作为培训农村实用人才的重要内容和认定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标准。通过明白纸、挂历图、口袋书等形式进行标准推广。
 
  (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持续推进以蔬菜、水果、中药材、畜禽养殖为主的“三园一场”标准化示范创建,全年新创建省级示范园90个,推进现代化示范牧场创建。通过“三园一场”示范创建,以点带面,带动规模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菜篮子”大县、规模种养基地、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率先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各地要把按标生产和质量提升作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的重要指标。
 
  (三)加强产地环境源头防控。持续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启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和安全利用及污染修复。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病死畜禽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生产过程管控,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实施化肥减量“四替代”措施,加快实施高剧毒农药替代计划。加强病虫害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规范使用兽用抗菌药物。
 
  二、坚持“管出来”,切实强化执法监管力度
 
  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观念,围绕薄弱环节、重点领域,依法监管、全程监管,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确保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四)深化专项整治行动。一是针对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生鲜乳违禁物质等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暗查暗访制度,采取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各地查找问题,及时整改。依照“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失信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各地要推动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建立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诚信档案,实施风险分级管理。二是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切实落实禁限用规定、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安全生产休药间隔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完善巡查档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限期整改。三是持续强化投入品监管,开展“绿剑护农”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农兽药和肥料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无证套牌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把安全优质绿色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
 
  (五)加强风险监测预警。一是按计划开展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依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调整完善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工作方案,增加农药和兽用抗菌药监测参数,扩大监测范围,为推进科学监管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根据检验检测、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产品,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三是开展风险评估,针对重点品种构建风险防控策略。按计划完成全省风险评估普查工作,摸清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底数。四是持续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及时编发舆情信息。各地要重视部、省两级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各级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抽样检测等相关工作,及时对检出问题的产地和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各市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本市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没有覆盖的地区适时开展飞行抽检,为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积极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充分利用监测、投诉举报、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特别是针对禁限用农兽药使用、非法添加、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等问题,坚决做到“五个不放过”。今年省厅要把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涉嫌犯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定期公布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形成查处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要强化应急处置,做到第一时间监测预警、调查核实、会商研判、正面发声、系统处置,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各市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农产品质量应急处置能力。
 
  三、坚持“创出来”,稳步推进安全县规范化创建
 
  坚持创新引领,巩固创建成果,加大创建投入,总结推广经验,分层次开展创建,努力把安全县打造成“四个样板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台阶。
 
  (七)完成国家级安全县创建任务。加强对首批3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监督管理,努力打造成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共治的样板区,带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督促第二批创建单位加大创建力度,下半年省厅将组织开展对第二批6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进行督查,力争全部通过农业部核查命名。同时,再遴选一批政府积极性高、创建工作推进扎实的县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八)扎实推进省级安全县创建。制定出台《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对已经命名的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动态管理,巩固创建成果。将农产品追溯与安全县创建相结合,并作为新命名安全县的条件,已命名的安全县要在一年内完成追溯点的建设要求,逾期不达标者摘牌。对正在开展创建的第二批10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进行督查,加大创建力度。今年再遴选10个县开展第三批省级创建。要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组织多种形式的县域间学习交流活动,整体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配合省食安办开好“双安双创”现场会。
 
  (九)鼓励分层次开展示范创建。鼓励各地在农产品生产领域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合作社)创建,推动重点农产品生产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支持各地市出台激励政策,分层次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示范乡镇创建活动。鼓励条件成熟的县(市、区),申报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支持市级整建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示范创建。各市要总结安全县典型经验做法,形成独具地域特色的可推广可复制的监管模式和长效机制。各创建县(市、区)要出台配套政策、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细化量化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创建各项工作。
 
  四、坚持“建起来”,加快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坚持高标准建设要求,加快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步伐,扩大追溯试点范围,大力提升全省监管信息化水平。
 
  (十)升级完善省级追溯平台。加快推进省级监管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利用半年时间完成涵盖追溯、监管、监测、执法、应急、信用、决策分析等七大系统的追溯平台软件开发。高标准建立具备实时监控、快速反应、应急处理、风险评估、统一管理等监督管理功能的省级指挥调度中心。力争9月份平台实现试运行,年底前实现省级平台与国家追溯大平台的有效衔接。
 
  (十一)开展追溯管理试点建设。率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备案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纳入追溯管理,全省选择31个县620个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追溯试点。各市要积极争取工作经费和保障条件,在推进追溯试点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追溯推广力度,鼓励和支持辖区内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以及农业部门支持建设的各类示范基地纳入追溯管理,逐步扩大追溯范围,构建起省、市、县并延伸到乡镇基地的追溯网络。
 
  (十二)建立追溯管理运行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管理办法》,明确追溯要求、规范追溯流程,健全追溯管理激励和惩戒机制,建立追溯管理与风险预警、应急召回联动机制,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将农产品质量追溯作为农业项目安排、农产品品牌评定、质量安全县考核和“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等挂钩。同时,加强与食药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构建从产地到市场的全程可追溯制度体系。
 
  五、坚持“树起来”,努力提升农产品品牌含金量
 
  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强化农产品品牌意识,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力争农业标准化生产率达到34%以上,让绿色优质成为我省食用农产品的金字招牌。
 
  (十三)加强“三品”认证和监管。积极做好承接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相关工作,加速推进“三品”认证。2018年,全省发展“三品”产品数800个、“三品”产地面积300万亩、规模养殖主体80个,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证书到期换证率不低于60%,“三品”获证产品数量年增幅达到10%以上。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国家级有机农业示范基地1个。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力争将“三品一标”认证奖补政策纳入2018年省政府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实施淘汰退出机制,全年抽检数量要占到获证生产主体数量的1/3以上,获证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十四)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继续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登记工作,2018年全省新登记地理标志产品10个。加快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创建,围绕汾河谷地、上党盆地、雁门关、太行山、吕梁山和城郊农业六大区域,评选20个功能农产品、打造2个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把资源优势、特色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市场优势和经济优势,实现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的双驱动,提升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鼓励各市创建市级区域公用品牌。
 
  (十五)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使用推广。鼓励农产品分级包装和依法标识标注,指导和督促“三品一标”生产企业依法对产品进行包装,推行科学的包装方法,按照安全、环保、节约的原则,充分发挥包装在农产品贮藏保鲜、防止污染和品牌创立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三品一标”标志使用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在超市、商场、批发市场,集中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用标等不规范用标行为,发现有不规范用标行为的,移交当地农业主管部门进行依法处理。
 
  六、坚持“讲出来”,着力强化质量安全宣传引导
 
  坚持正面引导,积极发挥媒体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优质安全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树立我省农产品安全优质放心的形象。
 
  (十六)加强科普宣传树立消费信心。充分发挥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对公众关注、反复出现的谣言进行分类解读,营造风清气正、安心放心的舆论环境。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万里行系列活动,让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不断提升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引导放心消费。推广“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微信公众号,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建立联合宣传、科普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安心放心的舆论环境。
 
  (十七)加大绿色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结合农业部“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以“绿色发展‘三品一标’先行,安全消费‘三品一标’引领”为主题的公益宣传活动。结合中央电视台热播的纪录片《源味中国》,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宣传活动。指导、鼓励、支持市县加大绿色食品形象宣传,以电视台、电台、报刊、互联网为平台,以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广告牌为节点,开展绿色食品品牌形象宣传。积极组团参加全国农产品品牌大会、中国国际农交会、全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等大型专业展会,广泛推介推广山西特色“三品一标”,进一步提高“晋”字号农产品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
 
  (十八)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逐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菜篮子主产县、粮食大县的农资和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全部建立信用档案。严格执行《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作为各类农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审批、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一票否决制。大力弘扬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文化,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主体的自觉选择。
 
  七、坚持“强起来”,持续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
 
  坚持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围绕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培养目标,努力造就一支“脑要勤、脚要勤、嘴要勤、手要勤;有情怀、有本领、有担当、有作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干部队伍。
 
  (十九)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在我省县级监管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各市、县要督促指导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做好农业投入品筛查选型、田间地头技术指导、生产过程督导巡查、农兽药使用间隔(休药)期等工作。加快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实现“一村一员”的目标。加强基层执法监管能力,鼓励基层监管机构采用“花钱买服务”的方式雇佣监管人员。健全“三品”体系队伍,坚持“配强市级、配齐县级,市、县‘三品’机构全覆盖”的机构设置原则,进一步理顺机构、充实人员。
 
  (二十)加强农业检测体系建设管理。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项目建设和验收进度,年底项目验收率要达到90%以上。按照省厅与省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对整合的县级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牌子,年底机构挂牌率要达到100%,具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场调查、取样速测和样品前处理及基本的定量检验检测工作的能力。加快推进市县检验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组织已经取得“双认证”的质检机构一对一帮扶市级质检站开展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提升检测能力,充分发挥市级检测机构作用。
 
  (二十一)强化基层人员能力建设。加强县、乡监管机构人才培养,督促指导市、县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练兵。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基层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知识技能培训和竞赛活动,提升基层检测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开展“三品”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培训,强化对系统检查员、监管员的管理考核,实现持证上岗。加强对“三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补齐“技术保障短板”,为促进绿色优质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保驾护航。



日期:2018-03-14
 
地区: 山西
行业: 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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