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酒类、豆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糖、冷冻饮品18大类食品248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45批次,不合格样品35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禹州市老杜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扶沟县强龙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韭菜根(调味面制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5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禹州市嘉昊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郏县福福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龙卷风(调味面制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7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商丘市睢阳区华朕副食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久林山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5.1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4.小文粮油干菜冻品批发销售的1批次鹌鹑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4.9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5.洛阳新都汇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花果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花果山柿子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分别为3.07g/100mL、2.64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3.50g/100mL。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6.林州市大憨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市金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蒸蛋糕,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0000CFU/g、25000CFU/g、19000CFU/g、21000CFU/g、21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7.叶县昆阳镇徐芝小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扶沟县同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鱼香肉丝(调味面制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5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8.襄城县方圆小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郏县福福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包两吃(方便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9.川汇区赵家胡辣汤馆销售的1批次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9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10.川汇区谷养元粥铺销售的1批次油馍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47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11.周口市开发区于云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明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苏打水饮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3000CFU/mL、2CFU/mL、21000CFU/mL、36000CFU/mL、29000CFU/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mL。检验机构为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2.民权县利优玛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民权县会玲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贡麻花(油炸类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0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3.扶沟县万家惠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山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蜜桃水风味饮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50CFU/mL、1200CFU/mL、1200CFU/mL、150CFU/mL、460CFU/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mL。检验机构为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4.郑州市全日鲜生活便利店有限公司滨河路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麦珂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烤香馍片(香葱牛排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6000CFU/g、3300CFU/g、15000CFU/g、12000CFU/g、16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5.清丰县马庄桥镇逸锦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辉县市花木兰调味品厂生产的1批次鸡精固态复合调味料,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1.79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65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16.新乡市红旗区山波小吃店销售的1批次糖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3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17.永城市苏果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43.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8.中牟县金帝超市销售的标称中牟县雁鸣湖酒厂生产的1批次杏街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1.0%vol,标准规定为44±1.0%vol。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19.郑州市上街区万宁海鲜店销售的1批次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66.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20.濮阳县胡状乡万客来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晓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玉米切片面包(调理面包)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4,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526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g/k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1.焦作市山阳区山阳商城宏胜副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周口市鑫之华食品有限公司新郑分公司生产的1批次蜂蜜枣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4,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2.武陟县和平集贸市场39号张双成销售的1批次黑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13.1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23.武陟县和平集贸市场39号张双成销售的1批次鲟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467.5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24.安阳市北关区中友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郑州市冠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冠达?汉堡果粒吐司(菠萝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纳他霉素检出值为13.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5.郑州新乐尚休闲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55.8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26.许昌县申龙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漯河市金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绿豆糕(烘烤类糕点),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2.1,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7.禹州市果之恋超市销售的标称平顶山市味源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十八鲜,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301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5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28.郑州市二七区何丽萍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漯河市盈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精灵小蛋糕(香米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9.郑州市二七区何丽萍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漯河市盈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精灵小蛋糕(红豆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0.襄城县恒远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新乡晋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宫爆鸡丁面筋(调味面制食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5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1.淘宝 吴家铺子休闲零食销售的标称河南楚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私房鸭翅,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4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7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89,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32.新郑市龙湖镇嘉乐购便利店销售的1批次面条(特细),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7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33.淘宝 南阳元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法尔斯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葡萄起泡酒,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05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34.泌阳县尚购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窦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芝麻素牛肉(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9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济源、永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180307.xls
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180307.xls
2018年3月7日
日期:2018-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