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2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布FDA食字第1071300061号公告,修订《降低密闭容器包装调味酱食品水活性的良好卫生作业指引》草案,包括:
1.目的。为协助采用控管水活性至0.85 以下的密闭容器包装调味酱制造者自主管理,确保产品卫生安全;
2.适用范围。包括属经济部产品分类中,调味酱之沙茶酱或其他调味酱者等产品。
3.包装调味酱生产制造原则。包括原材料验收、储存、前处理等9个环节等内容。
评议期60天。
日期:2018-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