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8年初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大类食品进行的监督抽检中,发现5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具体通告如下:
(一)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2批次:1.浈江区辉明商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庵埠丰源食品厂2018年1月2日生产、规格为23克/包的超能薯片膨化食品,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200CFU/g、210CFU/g、<10CFU/g、<10CFU/g、1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浈江区辉明商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本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工场2017年11月12日生产、规格为48克/袋的探鱼(膨化食品),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220CFU/g、730CFU/g、270CFU/g、150CFU/g、68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1.广州百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赤岗君益分店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果王食品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4日生产、规格为150克/袋的百佳之选腰果仁,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4.4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3.0mg/g)高出0.47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2.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南城银丰店销售的标示为江门市新会区万里望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0月3日生产、规格为360克/袋的印尼万里望TM花生(烘炒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8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0g/100g)高出0.36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3.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南城银丰店销售的标示为江门市新会区万里望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9月25日生产、规格为180克/袋的印尼万里望TM花生(烘炒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84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0g/100g)高出0.68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180224
附件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2月24日
日期:2018-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