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3类食品394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糕点54批次,全部合格;酒类338批次,全部合格;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批次,全部合格。
二、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394个)
附件2.产品合格信息-糕点
附件3.产品合格信息-酒类
附件4.产品合格信息-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2日
日期:2018-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