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省春节期间节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2017年12月份至2018年1月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食品流通环节对消费量大的羊肉及其制品、水产品进行了专项抽检,同时配合监督检查对部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食用油、饮料、调味品、酒类、蔬菜、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等进行了随机抽检,共抽检369批次,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特此通告。
附件: 1. 合格产品信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xls
2. 合格产品信息-饮料
3. 合格产品信息-水果
4. 合格产品信息-调味品
5. 合格产品信息-酒类
6. 合格产品信息-乳制品
7. 合格产品信息-蔬菜
8. 合格产品信息-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9. 合格产品信息-粮食加工品
10. 合格产品信息-水产品
11. 合格产品信息-畜禽肉及其制品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4日
日期:201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