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等4类食品20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水果制品1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特此公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0180212
2. 食品抽检合格-20180212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
日期:2018-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