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山西省食药监局公布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共抽检101批次食用农产品,4批次韭菜和1批次花生检出不合格。
据通报显示,4批次韭菜来自太原市小店区刘永亮食品店、太原市小店区红越蔬菜店、太原市小店区王文龙蔬菜店、太原市杏花岭区龙海蔬菜配送站4家,均检出腐霉利超标,其中最高的腐霉利检出值达到9.69mg/kg。
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 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另外,还有太原市小店区金谷子杂粮店销售的花生检出黄曲霉毒素B1超标,检出值为240μg/kg。黄曲霉毒素B1主要存在于土壤、动植物和各种坚果中。
《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为20μg/kg。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在采收、储运过程高温潮湿导致霉变、腐烂,企业采购时没有严格挑拣原料,或加工工艺控制不当造成。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药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通报农业部门,并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相关报道: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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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