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共1类40批次样品,抽检项目合格39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样品40批次,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吴忠市利通区李记瓜籽厂生产的南瓜子,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验机构为宁夏四季鲜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2.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3.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日
日期:2018-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