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监一司关于组织开展肉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便函〔2017〕95号)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检查组于2017年8月30日对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蜂产品飞行检查。飞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
(一)新增直线灌装机(型号:QZG10)、冷库等,未及时进行变更。
(二)原料库无挡鼠板,有虫害现象。
二、生产过程控制
(一)投料池内粗滤废渣未及时清理,存在异味。
(二)灌装线上方存在大量冷凝水,存在污染风险。
(三)灌装线旁自动洗瓶机有少量碎玻璃,存在污染风险。
(四)成品库内发现有“调制洋槐蜂蜜”“调制蜂蜜枇杷膏”等产品(标注生产日期为2017年8月28日),无领料记录、投料记录等记录。
三、产品检验
(一)发现2瓶浓硫酸直接放置于实验台下,未专人保管。
(二)未对部分批次的“龙眼蜂蜜”“调制蜂蜜枇杷膏”等产品进行留样。
四、产品召回管理方面
未能提供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不合格产品(产品名称:蜂蜜,生产日期:2016年3月13日)相关召回处置记录。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荔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在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提交整改报告后,经当地监管部门分别于9月8日、11月7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该公司已按要求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2日
日期:2018-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