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网络餐饮服务监测,现公布本市2018年第1轮网络餐饮服务监测结果。
对监测发现问题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我局和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已就监测发现问题依法查处。相关情况将记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上订购餐食时,首先应查看平台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商户。发现网上商户存在许可资质等食品安全问题的,可以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向第三方平台反映。
附件: 本市2018年第1轮网络餐饮服务监测发现问题.docx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9日
日期:2018-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