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上海市食药监局公布了第5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一款散称五香鸡爪因超量使用山梨酸被通报。
据悉,上海市食药监局共计抽检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等6大类593批次样品,仅五香鸡爪1批次检出不合格。
该不合格五香鸡爪进购日期为2017-11-10,由上海市长宁区李义举食品店销售,检出山梨酸为0.920g/kg。根据《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可用于熟肉制品中,但其最大使用量应不超过0.075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食药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相关报道: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5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8年 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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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