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表消息称,韩国某企业未进行食品分装业营业申报,就分装销售“糯米肠”产品(食品类别:即食烹饪食品)并任意延长产品的保质期,命令其停止销售并召回相关所有产品。
经确认,涉事企业在分装产品过程中,将保质期为2018年6月9日、2018年6月15日、2018年6月23日、2018年7月13日的产品,全部延长标识为2018年12月11日,并且标识了与原有生产企业名称不同的生产商。
召回对象:标识的保质期为2018年12月11日的所有网售“糯米肠”产品。
日期:2018-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