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食药监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类食品3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3批次。
其中,广西平南县万红投资有限公司桂平分公司销售的“韭菜”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1)检出镉(以Cd计)0.33mg/kg。
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如果长期大量摄入可能会给人体带来不同程度的健康影响风险。韭菜样品中存在镉超标的情况,可能是种植过程中受环境污染所致。
还有,广西平南县万红投资有限公司桂平分公司销售的“豆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1)检出甲基异柳磷0.15mg/kg。
甲基异柳磷是一种土壤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广谱、残效期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甲基异柳磷在豆类蔬菜中的临时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另外,广西崇左嘉年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青豆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3)检出克百威0.24mg/kg。
克百威属于高毒农药,是一种广谱性杀虫、杀螨、杀线虫剂,不仅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具有很强的内吸活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 0.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大量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健康影响风险。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广西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相关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4期总第1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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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