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EC)No 396/2005的第12章的规定,欧盟食品安全局审查了双草醚的最大残留限量。
为了解双草醚在植物、加工商品、轮作农作物以及牲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欧盟食品安全局参考了91/414/EEC号指令当中的结论、食品法典委员会与成员国的限量规定。
在现有数据基础之上,EFSA得出最大残留限量提案并开展了消费者风险评估。经过评估,欧盟食品安全局提议如下:
代码 | 商品 | 现行限量(mg/kg) | 拟定限量(mg/kg) |
500060 | 大米 | 0.01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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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