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了我省明一乳业(齐齐哈尔)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主要问题。现将整改情况通告如下。
2017年9月19-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我省明一乳业(齐齐哈尔)有限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了食品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企业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部分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人员资质未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齐齐哈尔市局对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确认,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特此通告。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9日
相关报道:总局办公厅关于明一乳业(齐齐哈尔)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的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8〕47号)
日期:2018-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