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对2017年因异议未公告的1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核实,结论仍为不合格。该批次产品为固体饮料。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1批次,不合格1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江西江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德健联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胶原蛋白粉(固体饮料),蛋白质检出值0.15g/100g,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0.7g/100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涉及江西省委托生产企业,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相关情况移交给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抽检中发现的涉及我省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0118
2018年1月18日
日期:201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