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饼干,薯类及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等14类食品43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饮料3批次,饼干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1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水果制品9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蛋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糕点1批次,豆制品2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20180108
2. 食品抽检合格-20180108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8日
日期:2018-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