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号),涉及我省1批次在京东商城旌晶食品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四川省旌晶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四川省旌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旌晶纯香黑芝麻糊。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7年8月25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京东商城旌晶食品官方旗舰店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四川省旌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旌晶纯香黑芝麻糊(规格型号:450克(11小袋)/袋;生产日期:2017-07-09)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铅(以Pb计)。
二、生产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2017年9月20日,德阳市食药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交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以下简称稽查支队)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四川省旌晶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旌晶纯香黑芝麻糊16件,规格型号为20袋/件,450克(11小袋)/袋,共320袋。稽查支队责令该企业立即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且启动召回程序。截止目前,已召回该批次产品171袋,并由稽查支队查封扣押。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生产经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8日
日期:2018-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