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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17年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状况的公告

   2018-01-09 国家质检总局407
核心提示: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要求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强对质量的全方位监管,2017年质检总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电工及材料、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食品相关产品等8大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年国家监督抽查产品164种。其中包括:床上用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玩具、女式内衣、休闲(运动)服装和针织内衣等20种日用及纺织品;净水器、电磁灶、室内加热器、厨房机械、家用电动洗衣机和空气净化器等32种电子电器产品;木制家具、卫生纸、弹簧软床垫、软体沙发、家用燃气灶和纸巾纸等19种轻工产品;复混肥料、农药、磷肥、植物保护机械、潜水电泵、通用小型汽油机等13种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车用汽油、柴油、车用柴油、单相电能表、锁具和冷水水表等24种机械及安防产品;电线电缆、铜及铜合金管材、铅酸蓄电池、蓄电池和动力用煤等26种电工及材料产品;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铝合金建筑型材、中密度纤维板、冷轧带肋钢筋和陶瓷砖等27种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产品;塑料类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食品机械3种食品相关产品。按照抽查企业数划分,8大类产品抽查比例见下图。

  (二)全年共抽查19124家企业生产的20192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1.5%。从近5年的抽查情况看,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8.9%、92.3%、91.1%、91.6%、91.5%,2017年同比2016年下降了0.1个百分点。其中,2017年重点加强了岩土工程仪器、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等10类取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全年共抽查867家企业生产的1610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3.7%。

  图2近5年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
 
  (三)从企业生产规模来看,全年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0.1%、18.8%、71.1%,与往年抽查比例相比,加大了中小型企业的抽查力度。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6.7%、93.8%、90.0%,占产业主导的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基本稳定,小型生产企业产品抽查合格率同比2016年下降了0.3个百分点。

  图3 2015年至2017年大中小型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对比图

  图4 2015年至2017年抽查不同生产规模企业数量对比图
 
  (四)从不同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布情况看,2017年抽查合格率为100%的产品种类占总量的12.8%,同比2016年上升了6.6个百分点;抽查合格率在80%以上的产品种类占总量的86.0%,同比2016年下降了6个百分点。抽查的164种产品中,有95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仍有22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低于80%,其中轮滑鞋合格率最低,仅为40%。
 
  表1   2015年至2017年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布情况表

抽查时间
抽查产品总数(种)
100%
90%- 99.9%
80%-89.9%
70%-79.9%
60%-69.9%
60%以下
2015年
191
24
82
55
12
10
8
2016年
176
11
98
53
8
2
4
2017年
164
21
74
46
14
3
5


注: 2017年税控收款机未抽到样品。

  二、区域质量状况分析
 
  (一)国家监督抽查覆盖了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基于抽查产品种类及其产业分布特点,各地区抽样数量有所差异。抽查产品数量较多的是华东、华南、华北等地区,华东地区抽查企业数最多,占全国抽查企业总数的45.2%,西部地区抽查企业数最少,占全国抽查企业总数的14.3%。从行政区域情况看,广东省抽查企业数量最多,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9.3%,其次是浙江(13.0%)、江苏(12.5%)、山东(7.1%)等省。
 
  表2  2017年国家监督抽查各省(区、市)抽查情况表
 
序号
地区
抽查企业数(家)
抽查产品数(种)
合格产品数(种)
产品抽查合格率(%)
不合格产品检出率(%)
1
北京市
313
341
320
93.8
6.2
2
天津市
422
455
440
96.7
3.3
3
河北省
1050
1116
1036
92.8
7.2
4
山西省
156
181
159
87.8
12.2
5
内蒙古自治区
131
137
126
92
8
6
辽宁省
611
688
661
96.1
3.9
7
吉林省
101
118
104
88.1
11.9
8
黑龙江省
116
130
123
94.6
5.4
9
上海市
651
715
660
92.3
7.7
10
江苏省
2299
2444
2271
92.9
7.1
11
浙江省
2396
2556
2286
89.4
10.6
12
安徽省
568
599
569
95
5
13
福建省
650
733
659
89.9
10.1
14
江西省
465
528
495
93.8
6.2
15
山东省
1309
1509
1424
94.4
5.6
16
河南省
552
612
567
92.6
7.4
17
湖北省
459
508
477
93.9
6.1
18
湖南省
380
405
372
91.9
8.1
19
广东省
3561
3903
3397
87
13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267
308
286
92.9
7.1
21
海南省
33
44
43
97.7
2.3
22
重庆市
279
288
255
88.5
11.5
23
四川省
645
715
669
93.6
6.4
24
贵州省
136
143
129
90.2
9.8
25
云南省
251
273
261
95.6
4.4
26
西藏自治区
0
0
0
0
0
27
陕西省
298
359
329
91.6
8.4
28
甘肃省
174
203
186
91.6
8.4
29
青海省
21
25
23
92
8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58
66
64
97
3
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76
90
88
97.8
2.2

           
      注:同一企业生产不同产品,按照所在区域进行了合并。
 
  (二)从抽查地区分布来看,东部地区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0.9%,同比上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3.0%,同比上年上升了1.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2.7%,同比上年上升了0.9个百分点。

  图5近3年东、中、西部地区抽查合格率
 
  三、产品抽查结果分析
 
  (一)日用及纺织品。全年抽查了20种2209家企业生产的2245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5.6%,比2016年下降了5.1个百分点。其中,室外健身器材、旅游鞋2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为100%;童车、床上用品、针织内衣、休闲(运动)服装4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玩具、皮凉鞋、羽绒服装、羊绒针织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女式内衣6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运动鞋、童鞋、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机动车儿童安全座椅)、休闲服装、背提包、旅行箱包、冲锋衣、轮滑鞋8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不到80%。

  (二)轻工产品。全年抽查了19种2863家企业生产的2895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1.8%,比2016年提高了4.6个百分点。其中,婴儿纸尿裤(片)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为100%;卫生纸、笔、卫生巾(含卫生护垫)、纸尿裤、弹簧软床垫、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纸巾纸、软体沙发、单臂操作助行器、电动自行车、木制家具11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自行车、家用清洁剂、树脂镜片、家用燃气灶4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办公椅、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儿童家具3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不到80%。

  (三)机械及安防产品。全年抽查了24种2180家企业生产的2257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5.7%,比2016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其中,钻井悬吊工具、发动机润滑油、汽车轮胎、磨床、膜式燃气表、摩托车轮胎6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为100%;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车用汽油、消防应急灯具、车用柴油、单相电能表、柴油、机动车辆制动液、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冷水水表、加工中心(含数控铣床)、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口罩、锁具、人民币鉴别仪、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15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安全帽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防爆电气产品抽查合格率不到80%。税控收款机未抽到样品。

  (四)电子电器。全年抽查了32种1601家企业生产的1625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3.4%,比2016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其中,笔记本电脑、豆浆机2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为100%;电冰箱、LED控制装置、碎纸机、固定式通用灯具、电热水壶、机顶盒、吸油烟机、电热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彩色电视机、房间空气调节器11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高于90%;可移式通用灯具、厨房机械、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烤箱及烘烤器具、电饭锅、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热泵热水机(器)、吸尘器(扫地机器人)、LED照明产品、家用电动洗衣机、室内加热器、有源音箱、储水式电热水器、移动电话15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食具消毒柜、空气净化器、净水器、电磁灶4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不到80%。

  (五)电工及材料。全年抽查了26种3065家企业生产的3783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0.5%,比2016年降低了1.8个百分点。其中,电力调度通讯设备、电力整流器、稀土氧化物3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为100%;铜及铜合金管材、电弧焊机、家用和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电力变压器、铅酸蓄电池、蓄电池、铝、钛合金加工产品、电动工具(电钻、电锤)、滚动轴承、钢丝绳10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高于90%;三相异步电动机、砂轮、永磁直流电动机、阀门、动力用煤、塑料外壳式断路器、电线电缆、复合外套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输电线路铁塔、移动式插座、数据缆12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光伏并网逆变器抽查合格率不到80%。

  (六)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全年抽查了27种3377家企业生产的3417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2.2%,比2016年降低了0.3个百分点。其中,机织地毯、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防火门4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为100%;实木地板、溶剂型木器涂料、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防水涂料、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铝合金建筑型材、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中密度纤维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建筑用密封胶、陶瓷砖、智能坐便器、坐便器、冷轧带肋钢筋14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高于90%;建筑防水卷材、建筑用夹层玻璃、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采暖用散热器、陶瓷片密封水嘴、新型墙体材料6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卫生软管、淋浴用花洒、智能马桶盖3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不到80%。

  (七)农业生产资料。全年抽查了13种1459家企业生产的1463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4.8%,比2016年升高了1.7个百分点。其中,玉米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棉花加工机械3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为100%;潜水电泵、植物保护机械、稻麦联合收割机、磷肥、农药、复混肥料、钾肥7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高于90%;岩土工程仪器、通用小型汽油机2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在80%和90%之间;铡草机抽查合格率不到80%。

  (八)食品相关产品。全年抽查了3种2370家企业生产的2507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6.6%,比2016年下降了1个百分点。其中,塑料类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2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均高于90%;食品机械抽查合格率不到80%。

  四、跟踪抽查结果分析
 
  (一)产品跟踪抽查情况。从跟踪抽查情况看,2017年抽查产品中,近5年抽查3次以上的产品有105种,占全年抽查产品总数的64.0%。其中,卫生巾(含卫生护垫)、纸尿裤、卫生纸、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车用柴油、农药、汽车轮胎、车用汽油等产品连续3年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2016年和2017年连续跟踪抽查的产品有107种,其中51种产品抽查合格率有所提高,平均提高6.6个百分点。与2016年相比,抽查合格率提高幅度最大的是电磁灶,提高了27.6个百分点;抽查合格率下降幅度最大的是轮滑鞋,降低了42.1个百分点。
 
  (二)不合格企业跟踪抽查情况。在跟踪抽查的796家前一次抽查不合格企业中,发现248家企业已不再生产同类产品或已停产停业,占跟踪抽查总数的31.2%;在实际抽样检验的548家企业中,有465家企业产品跟踪抽查合格,占跟踪抽查总数的58.4%;有83家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占跟踪抽查总数的10.4%。跟踪抽查结果表明,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格后处理,督促生产企业整改复查,发挥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与提高产品质量的作用。
 
  2017年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已通过质检总局网站分批向社会公布,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质检总局将不断强化消费品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指导各地继续加强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依法处理,督促抽查不合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特此专报。
 
  质检总局
 
  2018年1月8日

 



日期:201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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