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共抽检粮食加工品类食品119批次样品,13批次检出不合格。
通报显示,不合格样品中有12批次样品检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中的一项或两项不合格。
其中,梧州市长洲区达龙河粉加工厂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06)、横县那阳镇和昌米粉加工厂生产的 “鲜湿米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15,规格5千克)、广西横县军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调制鲜湿米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15,规格5kg/包)、横县校椅李氏米粉厂生产的 “校椅米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28,规格5kg)、横县利众粉厂生产的 “利众米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28,规格5kg)、隆安县都结乡彩红食品加工厂生产的 “鲜湿米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2,规格1kg)、马山县加芳江边粉厂销售的“马山县加芳江边粉厂”生产的“江边鲜米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7,规格5kg)、隆安县华新米粉厂生产的“华新鲜湿米粉(切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2,规格1kg)这8批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
广西梧州市颖俊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河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06,规格5kg/袋)、梧州市同旺食品厂(普通合伙)生产的“鲜湿米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07)、广西梧州市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07)这3批次样品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两项超标。
另外,南宁市锦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调制鲜湿米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27,规格5千克)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除了上述12种产品外,武鸣县新五粮淀粉制品厂生产的“鲜湿淀粉制品(陈村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0,规格5千克/包),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0.264g/kg,但按照《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在鲜湿淀粉制品中是不能使用的。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广西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相关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1期总第1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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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