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肉制品、乳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等5类食品共57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7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肉制品269批次,均为合格样品;乳制品148批次,均为合格样品;水果制品2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淀粉制品14批次,均为合格样品;糕点12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一)讷河市李氏食品厂销售的讷河市李氏食品厂生产的面包,菌落总数检出值39000,6300,533000,56000,192000(CFU/g)。标准值n=5,c=2,m=10000,M=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二)佳木斯市向阳区经典158西点店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前进区佳式经典158食品生产的水晶葡萄味月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1.91(g/kg),标准值0.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3.82,标准值≤1。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三)鹤岗市工农区阿广蛋糕坊销售的标称鹤岗市阿广蛋糕房生产的阿广老式槽子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1.93,标准值≤1。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四)黑龙江龙盛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龙盛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龙盛堂哈哈杨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3.2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产品情况。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不合格产品信息
3. 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日
日期:2018-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