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等17类食品55批次样品,全部合格。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肉制品13批次,饮料4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罐头1批次,速冻食品5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酒类1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糕点1批次,豆制品1批次,餐饮食品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20180102.doc
2. 食品抽检合格-20180102.xls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日
日期:2018-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