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食药监局消息,河南省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52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9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2批次永辉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被检出农兽药残留不合格,值得注意的是,不合格产品中有1批次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开封万博广场分公司销售的多宝鱼,被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
呋喃西林代谢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由于该类药物长期食用有健康风险,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呋喃类药物进入动物体内很快发生代谢,代谢产物在组织中存在较长时间,人体长期摄入后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并有一定致癌性。
还有1批次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开封万博广场分公司销售的长豆角,被检出克百威超标。克百威是常用农药之一,我国规定该农药允许最大残留量分别为0.02mg/kg。蔬菜中检出克百威其原因是由于在种植环节超量使用农药克百威导致农药残留超标。
抽检信息显示,还有3批次食品被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分别为:新郑市龙湖镇左右间商店龙泊桂园分店销售的标称孟州市乐康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无汽苏打水饮料,菌落总数超标;漯河市好思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好思味肉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巩义市城区隆照商行销售的标称巩义市袁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速冻肉夹馍,菌落总数检、大肠菌群超标。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均属于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超标说明其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可能导致食品的营养成分破坏、腐败变质加速、失去食用价值等。超标原因主要有:原材料生产、储藏、运输的卫生环境条件把控不严;未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条件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卫生环境差,生产工具清洁不彻底,设备清洗消毒不完善,人员卫生管理不到位;产品在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中贮藏条件不达标。
2批次食品被检出防腐剂超标,分别为:虞城县浙丽水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冠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特鲜凉拌汁(液体调味料)、尉氏县邢庄乡见忠调味品配送中心销售的标称商丘市伊例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超浓缩鸡汁调味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规定,液体复合调味料、半固体复合调味料中苯甲酸及其钠盐的限值为1.0g/kg,另外,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生产企业依靠添加防腐剂来控制细菌繁殖,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量超范围使用防腐剂。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滑县人和东方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孟州市港乐罐头食品厂生产的糖水桃罐头,柠檬黄不合格;1批次南乐县万兴超市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大名县福利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酸值(KOH)超标。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焦作、濮阳、漯河、商丘、巩义、滑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5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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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