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5批不合格食品,其中3批次饮用水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产品分别为:安徽凤阳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凤阳山泉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31);安徽省庐江富达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富达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1),富达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10/9)。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重要的水源性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抽检发现,还有1批次蛋制品不合格,为:黄山市天冠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宣城市华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蛋干(生产日期/批号:2017/6/8),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复检检出值0.1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苯甲酸为防腐剂,添加到食品中可以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可延长产品保质期。生产企业依靠添加防腐剂来控制细菌繁殖,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防腐剂。
另外,还有1批次合肥泳润源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合肥市三强调味品厂生产的芝麻调和油(生产日期/批号:2016/11/5),过氧化值超标。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安徽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相关报道: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5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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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