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12批次不合格酒类,主要为被检出甜蜜素、酒精度不合格。
抽检信息显示,5批次酒类被检出酒精度不合格,分别为:鸡西市滴道区新百客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兴凯湖宏达制酒厂生产的東北佳濱白酒,桦川县华川原浆白酒经销处销售的标称佳木斯三江平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粱原浆酒,大庆老街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产品销售处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兴基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街基窖藏原浆酒,桦川县东裕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御防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手雷土八路酒,桦川县东裕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道外区泰源酒厂生产的高粱原浆酒。
酒精度项目是衡量酒类制造工艺效果的一个重要指标,能综合反映企业的生产水平,也是酒类的一个重要质量指标,能较大程度地影响口感和酒类的品质。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一些酒类企业本身的生产工艺水平低下,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
另外,还有7批次被检出甜蜜素不合格,分别为:汤原县鹤林家家福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军粮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军川白酒,黑龙江县金宝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富裕福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特制原浆白酒,拜泉县朱春家精品水果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延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胡延龄(白酒)、长河(白酒),桦川县乐福生活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绥化市红粮酒业责任公司生产的兴隆屯高粱酒,桦南县林业局福来得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北方佳宾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北方佳宾北方壹号白酒,同江市黑瞎岛酿酒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同江市黑瞎岛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同江白酒。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白酒在生产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或原辅料使用不当带入。
黑龙江省食药监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相关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并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产品情况。
相关报道: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54期食品安全(省级局分担)监督抽检情况公告(黑食药监应急〔2017〕428号)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7-12-26